受理范围:
1、适用于长期居住及工作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的申请人,且近半年无日本拒签史;
2、适用于赴日目的为商务:包括业务联络、会议、商务洽谈、合约签订、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考察、展会等,以及文化交流、地方政府交流、体育交流等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3、此产品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非中国大陆护照的申请人(香港签证身份证书/澳门特区旅行证)请改拍“非中国大陆护照人士”的签证产品,并按相关须知提供申请材料。
4、请注意,此为普通签证套餐,若参加大阪世博会的,请拍世博会签证套餐,否则签证递交后无法更改和退还差价。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则我司有权退回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
2.入馆后领馆对申请人材料有疑问的,则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根据领馆审查结果,滞留期间有可能为「15天/30天/90天」,也有可能「不签发签证」/「撤销」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3.若申请人有日本拒签记录,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事馆不予受理。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领馆内部审核时间可能有所延长,办理时长不稳定仅做参考,且不接受签证进度查询,请切勿在出签前预定行程。敬请理解!
5.本产品签证费用均按单次签证计算,所领馆批出多次,须按我司多次签证产品补交相关差价,请知悉。
6.自2025年1月22日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7.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1.基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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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日本商务单次签证 |
办理时长: 10工作日(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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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单次 |
有效天数: 三个月 |
最长停留: 15/30/90天(领馆审批为准) |
送签地: 广州 |
受理范围: 常驻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三地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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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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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适用于长期居住及工作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的申请人,且近半年无日本拒签史; 2、适用于赴日目的为商务:包括业务联络、会议、商务洽谈、合约签订、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考察、展会等,以及文化交流、地方政府交流、体育交流等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3、此产品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非中国大陆护照的申请人(香港签证身份证书/澳门特区旅行证)请改拍“非中国大陆护照人士”的签证产品,并按相关须知提供申请材料。 4、请注意,此为普通签证套餐,若参加大阪世博会的,请拍世博会签证套餐,否则签证递交后无法更改和退还差价。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则我司有权退回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 2.入馆后领馆对申请人材料有疑问的,则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根据领馆审查结果,滞留期间有可能为「15天/30天/90天」,也有可能「不签发签证」/「撤销」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3.若申请人有日本拒签记录,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事馆不予受理。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领馆内部审核时间可能有所延长,办理时长不稳定仅做参考,且不接受签证进度查询,请切勿在出签前预定行程。敬请理解! 5.本产品签证费用均按单次签证计算,所领馆批出多次,须按我司多次签证产品补交相关差价,请知悉。 6.自2025年1月22日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7.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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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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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材料 除提供以上基础材料,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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