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即持有特定的1年以上有效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员)的中国配偶或子女 [一年/三年多次] 赴日探亲签证。
2、且申请人须在过去三年内有赴日经历,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法令。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则我司有权退回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
2.若申请人材料入馆后领馆对其材料有疑问,则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建议护照有效期大于申请的期限,但即使申请的是「一年/三年」多次往返,但根据领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单次」/「一年」多次往返签证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3.如申请人有日本签证拒签记录,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事馆不予受理。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使馆内部审核时间会延长,具体受理时间尚未知晓,且不接受签证进度查询,请切勿在出签前预定行程。敬请理解!
5.自2025年1月22日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6.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1.基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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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日本探亲一年/三年多次 |
办理时长: 10工作日(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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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多次 |
有效天数: 一年/三年(领馆审批) |
最长停留: 15/30/90天 |
送签地: 广州 |
受理范围: 常驻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三地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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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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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即持有特定的1年以上有效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员)的中国配偶或子女 [一年/三年多次] 赴日探亲签证。 2、且申请人须在过去三年内有赴日经历,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法令。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则我司有权退回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 2.若申请人材料入馆后领馆对其材料有疑问,则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建议护照有效期大于申请的期限,但即使申请的是「一年/三年」多次往返,但根据领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单次」/「一年」多次往返签证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3.如申请人有日本签证拒签记录,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事馆不予受理。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使馆内部审核时间会延长,具体受理时间尚未知晓,且不接受签证进度查询,请切勿在出签前预定行程。敬请理解! 5.自2025年1月22日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6.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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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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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材料 除提供以上基础材料,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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