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日本接受治疗等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同伴者的签证;
2.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从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到温泉治疗等疗养的广泛范围,根据日本医疗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所有行为,皆能为接纳对象。(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诊察、牙科治疗、疗养(包括90天以内的温泉治疗等)。
3、此产品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非中国大陆护照的申请人(香港签证身份证书/澳门特区旅行证)请改拍“非中国大陆护照人士”的签证产品,并按相关须知提供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则我司有权退回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
2.入馆后领馆对申请人材料有疑问,则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根据领馆审查结果,滞留期间有可能为「15天/30天/90天」,也有可能「不签发签证」/「撤销」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3.若申请人有日本拒签记录,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事馆不予受理。
4.一年累计停留天数不可超过180天。
5.因住院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单次),请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按在留签证申请。
6.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领馆内部审核时间可能有所延长,办理时长不稳定仅做参考,且不接受签证进度查询,请切勿在出签前预定行程。敬请理解!
7.本产品签证费用均按单次签证计算,所领馆批出多次,须按我司多次签证产品补交相关差价,请知悉。
8.自2025年1月22日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9.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1.基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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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日本医疗居留签证单次(停留90天以内) |
办理时长: 8工作日(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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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单次 |
有效天数: 三个月 |
最长停留: 90天 |
送签地: 广州 |
受理范围: 常驻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三地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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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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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日本接受治疗等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同伴者的签证; 2.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从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到温泉治疗等疗养的广泛范围,根据日本医疗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所有行为,皆能为接纳对象。(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诊察、牙科治疗、疗养(包括90天以内的温泉治疗等)。 3、此产品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非中国大陆护照的申请人(香港签证身份证书/澳门特区旅行证)请改拍“非中国大陆护照人士”的签证产品,并按相关须知提供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则我司有权退回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 2.入馆后领馆对申请人材料有疑问,则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根据领馆审查结果,滞留期间有可能为「15天/30天/90天」,也有可能「不签发签证」/「撤销」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3.若申请人有日本拒签记录,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事馆不予受理。 4.一年累计停留天数不可超过180天。 5.因住院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单次),请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按在留签证申请。 6.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领馆内部审核时间可能有所延长,办理时长不稳定仅做参考,且不接受签证进度查询,请切勿在出签前预定行程。敬请理解! 7.本产品签证费用均按单次签证计算,所领馆批出多次,须按我司多次签证产品补交相关差价,请知悉。 8.自2025年1月22日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9.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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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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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材料 除提供以上基础材料,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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