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常驻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并符合多次申请条件的人作为主申请人,以及其常住本领区内的父母/配偶/子女/祖孙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同时申请此签证;
2、赴日目的为商务、旅游、探亲、访友等,持有中国大陆护照,在中国大陆居住。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且无违法犯罪记录,近半年无日本拒签史。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的,则无法为其做担保,有权退回材料不受理,或要求补充额外材料。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若有疑问,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更长的审查时间,建议在获得签证前勿支付机票及酒店的费用。
3.根据领馆审查结果,有可能发给「单次」「一年」「三年」签证,也有可能「终止不签发」/「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馆不受理同类型签证申请。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
5.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6. 建议在入境审查时携带相关资料以证明赴日目的和亲属关系,附属亲属可持此签证单独赴日。签证只是外国人被允许进入日本的条件之一,并不是可以出入境的保证。实际以出入境审查为准,望知悉!
7.自2025年1月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1.基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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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日本旅游多次五年多次(相当高收入人士)【纳税/房产/工资/流水/定期】 |
办理时长: 10工作日(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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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多次 |
有效天数: 五年 |
最长停留: 90天 |
送签地: 广州 |
受理范围: 1、常驻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非福建籍) 2、赴日目的为商务、旅游、探亲、访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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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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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常驻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并符合多次申请条件的人作为主申请人,以及其常住本领区内的父母/配偶/子女/祖孙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同时申请此签证; 2、赴日目的为商务、旅游、探亲、访友等,持有中国大陆护照,在中国大陆居住。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且无违法犯罪记录,近半年无日本拒签史。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的,则无法为其做担保,有权退回材料不受理,或要求补充额外材料。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若有疑问,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更长的审查时间,建议在获得签证前勿支付机票及酒店的费用。 3.根据领馆审查结果,有可能发给「单次」「一年」「三年」签证,也有可能「终止不签发」/「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拒签后6个月内日本领馆不受理同类型签证申请。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 5.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6. 建议在入境审查时携带相关资料以证明赴日目的和亲属关系,附属亲属可持此签证单独赴日。签证只是外国人被允许进入日本的条件之一,并不是可以出入境的保证。实际以出入境审查为准,望知悉! 7.自2025年1月起,日本领事馆不再为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在护照后加盖[A. B.C.D]章,签证结果请以送签社告知为准。若申请结果为[拒签],则在护照归还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再提交相同类型的签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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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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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材料 除提供以上基础材料,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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