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适用于常住地为本领区的一定经济能力人士(主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孙可作为附属申请人共用主申请人资产。若附属申请人不属于本领区,则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办理此签证。
2、团队电子签证发行对象:旅游目的短期滞在单次签证(持有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且无违法犯罪记录,近半年无日本拒签史。
3、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特区旅行证、外国人护照不可办理团签,请办理个人旅游贴纸签。
4、该签证只签发给4人以上40人以下的旅游团,额外需1名领队全程陪同,团队同进同出。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的,则无法为其做担保,有权退回材料不受理,或要求补充额外材料或加收担保金。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若有疑问,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更长的审查时间,日本电子签系统不稳定,请预留8-10个工作日。
3.根据领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终止不签发」/「撤销」/「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
5.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6.资料必须是真实和准确的,不得临时变更,若出签后团队信息有任何变动(包括行程、领队、人数),请立即告知,根据领馆指示处理,我司费用不退。
7. 全团必须一起活动,不得擅自离团。组团旅行社需在团队返回中国后48小时内提供帰国报告以及全团的登机牌复印件。
入境:
申请人需要在机场用移动客户端在有互联网的环境下,扫描“签证发行通知书”的二维码,实时出示“Visa issuance notice”(右上角15分钟倒计时),不能用PDF/截屏及打印版代替。
※注意!!!收到签证发行通知书时,请立即扫描二维码检查相片和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尽快联系我司注销签证并重新申请。
1.基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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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日本团队签证【团签】 |
办理时长: 8工作日(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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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单次 |
有效天数: 三个月 |
最长停留: 15天 |
送签地: 广州 |
受理范围: 常住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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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受理范围: 1、适用于常住地为本领区的一定经济能力人士(主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孙可作为附属申请人共用主申请人资产。若附属申请人不属于本领区,则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办理此签证。 2、团队电子签证发行对象:旅游目的短期滞在单次签证(持有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且无违法犯罪记录,近半年无日本拒签史。 3、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特区旅行证、外国人护照不可办理团签,请办理个人旅游贴纸签。 4、该签证只签发给4人以上40人以下的旅游团,额外需1名领队全程陪同,团队同进同出。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材料经我司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送签要求的,则无法为其做担保,有权退回材料不受理,或要求补充额外材料或加收担保金。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若有疑问,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更长的审查时间,日本电子签系统不稳定,请预留8-10个工作日。 3.根据领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终止不签发」/「撤销」/「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 4.签证一经受理,随即产生的签证费及服务费不退,请知悉。 5.日本政府规定,入境日本时禁止携带肉制品、蔬菜、水果等畜产品。 6.资料必须是真实和准确的,不得临时变更,若出签后团队信息有任何变动(包括行程、领队、人数),请立即告知,根据领馆指示处理,我司费用不退。 7. 全团必须一起活动,不得擅自离团。组团旅行社需在团队返回中国后48小时内提供帰国报告以及全团的登机牌复印件。 入境: 申请人需要在机场用移动客户端在有互联网的环境下,扫描“签证发行通知书”的二维码,实时出示“Visa issuance notice”(右上角15分钟倒计时),不能用PDF/截屏及打印版代替。 ※注意!!!收到签证发行通知书时,请立即扫描二维码检查相片和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尽快联系我司注销签证并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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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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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材料 除提供以上基础材料,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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