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常住地和工作地是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并且户籍所在地为以上四地的中国公民;
2、如户籍所在地是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以外的,需在以上四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三个月记录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或提供最近四个月的社保记录流水明细(广州及深圳的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适合符合申请多次条件且出行目的为赴韩探亲的申请人,此签证不能变更为结婚同居(F-6-1)签证,且若在韩亲属为非法滞留人员则无法办理此签证;
4、请根据个人实际出行目的选择相应的韩签证类型,即使申请的是多次往返,但根据领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单次」签证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6、申请人如有韩国签证拒签记录,拒签后2个月内(结婚签证6个月内)韩国领事馆不予受理。
申请条件:
1.韩国人的外国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两国的户籍管理机关完成婚姻或出生登记的人);
2.在韩国长期滞留的外籍同胞的未成年(未满18岁)同胞子女;
3.在韩国长期滞留中的外国国籍同胞的满19岁以上,未满25岁的同胞子女;
4.持访问就业(H-2)签证资格,在事制造业、农畜、渔业等行业中没有变更工作单位, 持续就业2年以上的外籍同胞的家属;
5.驻韩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馆工作人员的非随行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其他事项:
1、大韩民国驻华使馆自2020年7月1日起已全面停发贴纸签证。大韩民国驻华使馆为赴韩签证申请人员颁发无贴纸签证并出具“签证签发确认书”。无论何时何地,凡持有效韩国签证的外国人,只要在“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www.visa.go.kr) 输入护照号码和出生日期(详见附件示例),即可打印签证签发确认书;签证签发确认书打印黑白、彩色均有效,入境检查时须向移民官员与护照一同出示。
2、您可以通过韩国领馆签证结果查询网址查询签证结果签证结果,如显示已出签,领馆需1-2个工作日处理出签护照,我司会第一时间为您领取;如您的签证最终被拒签,可通过该网址查询具体拒签理由;拒签所有费用不退还,3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
3、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在签证审查过程中,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提交的材料,也会有电话调查等情况,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不接电话时会对签证结果造成影响);
5、根据韩国疾病管理厅官网消息,现已取消对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入境人员的强制入境前检查和Q码措施。鉴于全球疫情的迅速变化,旅行前请访问韩国疫病管理厅官网(ncov.mow.go.kr)获取最新的防疫信息,以避免被拒绝登机或进入韩国。
6、2019年6月1日起,若旅客在未申报的情况下携带火腿、香肠、罐头、肉脯等猪肉及含有猪肉制品入境韩国,将被处以最低500万韩元(最高1000万韩元)的罚金。目前来自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江苏省和湖南省5个省份的旅客,或在观察期间访问(滞留或经由)“检疫传染病污染地区(或邻近污染地区)”者入境时,请务必填写并提交《健康状态问卷》。违反此规定时,根据韩国《检疫法》规定,可被判处一年以下的徒刑或一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7、敬请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领馆发现陈述虚假事实,提交伪造或虚假文件等,最长可限制三年内的签证签发。
8、领馆通知:如旧护照签证页还在有效期内,需要办理护照信息变更登记,才能持新护照和新护照信息的韩国签证签发确认书(可在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打印)入境韩国。
9、自2025年2月24日起,韩国将实施电子入境申报制度,请在抵达韩国前3天(以韩国标准时间为准)内登陆www.e-arrivalcard.go.kr 进行申报。
1.基础材料 | ||||
---|---|---|---|---|
{{item.name}}
|
{{item.num}}份 | 查看样图 |
产品:韩国探亲C31多次 |
办理时长: 10工作日(5+5) |
|
入境次数: 多次 |
有效天数: 一年/五年(以领馆签发为准) |
最长停留: 90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
送签地: 广州 |
受理范围: 户籍或常住地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四地的申请人 |
|
注意事项
:
受理范围: 1、常住地和工作地是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并且户籍所在地为以上四地的中国公民; 2、如户籍所在地是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以外的,需在以上四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三个月记录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或提供最近四个月的社保记录流水明细(广州及深圳的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适合符合申请多次条件且出行目的为赴韩探亲的申请人,此签证不能变更为结婚同居(F-6-1)签证,且若在韩亲属为非法滞留人员则无法办理此签证; 4、请根据个人实际出行目的选择相应的韩签证类型,即使申请的是多次往返,但根据领馆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单次」签证或「拒签」,签证结果均以领馆审批为准,不作退费处理,请知悉。 6、申请人如有韩国签证拒签记录,拒签后2个月内(结婚签证6个月内)韩国领事馆不予受理。 申请条件: 1.韩国人的外国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两国的户籍管理机关完成婚姻或出生登记的人); 2.在韩国长期滞留的外籍同胞的未成年(未满18岁)同胞子女; 3.在韩国长期滞留中的外国国籍同胞的满19岁以上,未满25岁的同胞子女; 4.持访问就业(H-2)签证资格,在事制造业、农畜、渔业等行业中没有变更工作单位, 持续就业2年以上的外籍同胞的家属; 5.驻韩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馆工作人员的非随行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其他事项: 1、大韩民国驻华使馆自2020年7月1日起已全面停发贴纸签证。大韩民国驻华使馆为赴韩签证申请人员颁发无贴纸签证并出具“签证签发确认书”。无论何时何地,凡持有效韩国签证的外国人,只要在“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www.visa.go.kr) 输入护照号码和出生日期(详见附件示例),即可打印签证签发确认书;签证签发确认书打印黑白、彩色均有效,入境检查时须向移民官员与护照一同出示。 2、您可以通过韩国领馆签证结果查询网址查询签证结果签证结果,如显示已出签,领馆需1-2个工作日处理出签护照,我司会第一时间为您领取;如您的签证最终被拒签,可通过该网址查询具体拒签理由;拒签所有费用不退还,3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 3、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在签证审查过程中,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提交的材料,也会有电话调查等情况,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不接电话时会对签证结果造成影响); 5、根据韩国疾病管理厅官网消息,现已取消对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入境人员的强制入境前检查和Q码措施。鉴于全球疫情的迅速变化,旅行前请访问韩国疫病管理厅官网(ncov.mow.go.kr)获取最新的防疫信息,以避免被拒绝登机或进入韩国。 6、2019年6月1日起,若旅客在未申报的情况下携带火腿、香肠、罐头、肉脯等猪肉及含有猪肉制品入境韩国,将被处以最低500万韩元(最高1000万韩元)的罚金。目前来自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江苏省和湖南省5个省份的旅客,或在观察期间访问(滞留或经由)“检疫传染病污染地区(或邻近污染地区)”者入境时,请务必填写并提交《健康状态问卷》。违反此规定时,根据韩国《检疫法》规定,可被判处一年以下的徒刑或一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7、敬请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领馆发现陈述虚假事实,提交伪造或虚假文件等,最长可限制三年内的签证签发。 8、领馆通知:如旧护照签证页还在有效期内,需要办理护照信息变更登记,才能持新护照和新护照信息的韩国签证签发确认书(可在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打印)入境韩国。 9、自2025年2月24日起,韩国将实施电子入境申报制度,请在抵达韩国前3天(以韩国标准时间为准)内登陆www.e-arrivalcard.go.kr 进行申报。 |
||
基础材料 |
||
{{item.name}}{{j_type[item.type]}}{{item.num}}份 |
|
|
人员类别材料 除提供以上基础材料,不同人群还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
||
{{td.type}} |
||
{{item.name}}{{j_type[item.type]}}{{item.num}}份 |
|
|